2009年6月30日 星期二

新仇舊恨?

雖然剛剛做好老師的圖檔,理應要很開心,但也許是因為天氣太過炎熱,所以我的情緒就很低落。

其實,不是因為天氣過於炎熱的關係。之所以心情不好是因為,上週五開開心心去找可愛治療師,但忽然她說,她只能幫我作半年的治療,頂多到九月,她有六十個病人在等待治療。

不要啦,不要啦:~~~~我不喜歡換別人幫我作治療啦!

可愛治療師說,妳要對自己比較有信心一點啦!

想想我應該是太依賴可愛治療師了。

非但可愛治療師跟我說了這些,這個禮拜一去找實習治療師的時候,到最後她跟我說,下個禮拜就不是我幫你作治療了,因為我已經實習完了。

阿~~~~好不容已逐漸適應實習治療師,又要換人了:~~~~

。。。。。

因為心情低落,所以遇到一些小小的雜事就會讓我陷入極度的煩愁。

剛剛做好的圖檔是朝鮮的風俗畫,畫家與畫名有些字根本是朝鮮的漢字,跟中國字不同,沒有辦法找到讀音,讓我感覺很困擾。不過這也還好,讓我真的感覺到沮喪的是,有些中國字我卻沒有辦法想出它的讀音。





這兩個字的發音有什麼不一樣呢?

我想要打出〈兢齋傳神帖〉,但是我把「兢」的發音打成ㄐㄧㄥˋ,找了老半天只找到「競」這個字的字型比較接近「兢」,這讓我很想哭。

如果是在我開刀前發生了遺忘其發音的這件事,我頂多只會笑笑,之後就會把這種無須掛懷的小事又再度遺忘。但是我現在是開完刀後,就會把一切事情放大來檢視,ㄐㄧㄥ與ㄐㄧㄥˋ,就讓我晃去躺在床上,足足賴了一個小時。

:~~~~~

我要去吃冰。

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

炎熱


夏天一來讓我情緒大變,身體一直黏呼呼,體溫高居不下。早上化妝好像只是浪費時間,過了一兩個小時臉部就呈現素顏的狀態,這讓我最近都懶洋洋,只上隔離霜就出門。但重點不是這個,而是因為天氣太過炎熱的緣故,我常常會因此無緣無故被自己激怒。

於是,最近生活作息已經趨近於像吸血鬼一樣,白天我就盡量不要出門(但其實這是不可能的),一旦要出門,從外面回來我就趕緊去洗澡。本來禮拜一跟禮拜五早上去作復健以後要從醫院慢慢走回家,作個小運動,但如今我的頭會因著過於炎熱又痛了起來,所以有的時候就搭捷運回家。

火大啦~~~~~我要搬去南極住!偷ㄉㄟ摸阿資以ㄉㄟ司ㄋㄟ~~~

。。。。。

Sweat

雖然目前我沒有辦法在白天出門,但我會在晚上去散步。我已經連續一個禮拜都去t大隨意走走,目前應該已經把這裡的地形都弄懂了(?)。一開始我會走去湖邊,那邊的燈光有點暗,而且我有點迷路,害我那天晚上就因此頭痛XD

每天晚上我大約會在十點從家裡出發,這是因為我的邏輯是十點半總圖會關門,過了這個時候應該校園裡人跡就會比較少(?),所以我就趁著人沒有這麼多、但還是要有點人的情況下去散步。

目前我會從真理堂對面的側門進去,走走走,走到總圖,然後朝著電資學院的方向走去,再還沒有出後門之時,又朝著左邊的小巷走進去,這樣就可以朝著小福的方向前進。不過原本只是去亂晃,一直到現在已經有個定型的路線,這就有點無聊了!下個禮拜我再去小樹公園走走,不然我就沒有衝勁去作小運動。

這樣走了一個禮拜下來,我發現我會流汗了耶,真是太開心了!去年七月帶教會的小朋友去牧場玩的時候,我連一滴汗都沒有流,有點擔心。今日從國泰醫院走回家的時候,我已是香汗淋漓,就如同泡過海水的藻類一樣,希望我會因此變得比較瘦一點XD

。。。。。

Headache

我很容易頭痛,這大概是因為我的腦部缺氧才會這樣(?)。我往往是因著高血壓、或是因著焦慮、沒有睡好就會頭痛。

上個週末,我要跟著教會去埔里,但星期五晚上我就自己生起氣來。我想著每次要去參加總部所舉辦的大會,回來我的頭就會一直痛,而且不是只有痛個一兩天而已。那既然如此,為什麼我要去埔里呢?

收拾好要去埔里的行李後,我自己還是氣到不行,我氣自己的頭為什麼要痛,為什麼?我腦中有無限循環,總想著為什麼、為什麼,但我沒有辦法為自己作什麼積極有用的決定。

我沒有禱告,任憑自己的怒氣大肆發洩,但是我發現主真的很愛我,在我正生氣自己的時候,祂讓我看到一段經文: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頓時我的怒意自然而然的消退,我的軟弱主都知道,明明自己都知道太過勞累就會導致頭痛,但最後的結果是怎麼樣,還是要讓上帝決定。

結果,我的頭就沒有痛了XD而且禮拜六晚上,我僅有睡三個小時,因為那邊的棉被太臭了,我沒有辦法睡~~~~(對於嗅覺的敏感度實在是我的一大致命傷)

。。。。。

Tears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會有一種模式來處理其所遭遇的事情,還是說,他也是會想別的辦法來進行?不管如何,每次區長要證道的時候,到最後一定要叫大家去恩台前禱告。

我承認,我目前已經是個二流的基督徒。對於其中的細節我不想多說什麼,去找精神科醫生的時候,就等於是宣布自己信仰上的挫敗。

原本我只是想看著大家又去恩台前禱告,但是,區長證完道、交給台南隊的牧師引領大家禱告的時候,陳牧師竟然說到你是不是因著自己的冷漠而想要跟神禱告呢?這,讓我很想要與神再立一次約。

參加了易爺爺的追思禮拜後,我曾經想過「我對人的熱情已經不負存,進而有種冷漠的心情來對待我深愛的人嗎?」不過這種想法不是只存在於今日。

太過冰冷也是種太過熱烈的表現,真正的冷熱協調應該是宜人的溫和。(2005/01/19)

這個世界太複雜,或者,其實是自己把單純的世界複雜化了,常常在一來一往之間,就形成了灰色模糊地帶,對於灰色地帶的詮釋,往往是複雜、誤解的根源。

太熱情與太冷淡之間總是難以拿捏,有時候真想逃離這種二分極端的情境,難道真的沒有人能真正控制自己或是了解自己,進而能透過某種默契讓所有行為合理化,也許大家都有不為人知的一面,這就是讓彼此猜忌懷疑的原因,難道不能盡情表現熱情與冷淡?沒有原因的、自然而無意識的……

……對於身邊的人該採哪種態度,或者說這是一種第六感,對於好人總是特別鬆懈,對於居心不良者總是特別critical,透過言談,傳達出某種訊息,經由自己的詮釋,或是經由潛意識的判斷,自然而然我們對別人的態度就會無意識流露,然而這也形成一種增強循環,對於信任的人就越加信任,對於詭異的人就越覺其猥瑣,這到底是對的還是錯的待人態度?
(2004/05/13)

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流淚。

。。。。。

今天可愛的治療師跟我說到這則新聞,我跟他說,當初我真的會一直寫論文,寫到永無止境。治療師還說到,最近有38歲的婦女也是因為壓力過大而中風,另外還是一個是40歲的婦女,他們都傷到左腦,損傷的體積還比我的來的大。

我不會想著為什麼我不是在38歲中風,因為那個時候恢復的狀況一定不會比現在好。也許這就是神的旨意吧!要我好好活下去,並注重自己的健康。

其實我不是很看重自己的生命,以前我總想著死亡只是個轉折點。但是目前的我會想著,我的生命到底有沒有作到讓神滿意?

另外,我有跟可愛治療師提到當初我在住院的住院醫生現在去了台大。

治療師說,哦?他叫什麼名字呢?

(額…我只知道他姓張。他的簽名我實在看不懂耶!)

哦!他叫張XX對不對?

(呃阿,我不是很清楚)

結果一回來再重新看他的簽名,哦~~可能他真的有練習過怎麼簽名喔XD

年輕上班族超時加班百小時 罹患腦中風

更新日期:2009/06/18 16:35

經濟不景氣,許多企業裁員,導致員工壓力越來越大,台北市就有一位40歲的女性,過年前一個月,因為業務結算加班超過100個小時之後,突然出現頭痛、血壓高、全身肌肉酸痛,剛開始醫師還誤以為只是一般感染,結果四、五天之後,病患出現手抖,經診斷罹患急性循環系統疾病,醫師表示,代謝症候群患者要盡量維持規律生活,加班時數不要過長,也要定期健康檢查。(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有一名40歲的年輕女性,從事行政業務,農曆年前一個月,由於業務結算加上人力吃緊,加班時數超過一百個小時,正因為工作壓力大又不斷加班,這名女性病患剛開始時出現頭痛、全身肌肉酸痛、血壓也增高,沒想到四、五天之後,還出現手抖,經過診斷之後,確定罹患毛毛樣腦血管疾病,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許良豪醫師表示,這名病患本身就有高血壓、高血脂,身體質量比為33,符合代謝症候群診斷,是急性循環系統疾病的高危險因子。

許良豪醫師表示,代謝症候群的準斷標準,包括腹部肥胖(阿~~~~) 、高血壓(阿阿~~~~) 、高血糖、高密度酯蛋白膽固醇、高三酸甘油脂,只要五項危險因子符合超過三項,就是易發生急性循環系統疾病的高危險群,而高危險群如果一週每天工作超過16個小時以上、或最近連續不斷工作24小時,工作時間過長,都可能引發急性循環系統疾病,醫師提醒,上班族、尤其是40歲以上成人,應該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提早發現是否有代謝症候群情形,而避免過勞,勞工儘可能規律生活,不要超時工作。如果有疲勞狀況出現,就要儘早休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8/1/1li0u.html

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住院醫生

今天要去台大作語言治療,結果一進電梯竟然看到我在國泰住院時的住院醫生。

也許是我在住院的時候就只會躺著,都不想要起來動,以致於我就把住院醫生的身高想的太高了,結果今日站在他的旁邊,ㄎㄎ,我竟然比他還高喔。

原本想要搭訕人家,跟他說聲謝謝,但是我會害羞XD 下次吧…如果還遇得到他的話。

2009年6月12日 星期五

醫院

踏入醫院就好像去後花園散步一樣,對目前的我來說已成了習慣。我知道我需要復健,但是總是無奈。

昨天又去看了盧醫生,她對我說:「妳現在講話應該好很多了吧?」

唉,我不是很確定…

目前國泰可愛治療師是幫我作詞彙方面的訓練,其目的是讓我趕快找到詞語。是的,我現在就再做詞語接龍了,不過我總會卡住。而台大的實習治療師則是先讓我看一些文章,我在家裡看過作了準備,到了治療室再由她問我一些問題。這個治療過程是透過兩位治療師溝通過後才有這種決定,目的是不要兩個人都作一樣的事。

在心裡還是會寄望自己能趕快好起來,但另一方面自己總是在逃避。可愛的治療師跟我說到,對於英文的訓練也許就是要交給妳的一個任務。為此,我買了拖福的字彙,但是我目前連翻開來去背閱都不敢。

可惡耶!為什麼我會這麼逃避我理應去作的事呢?

夏天是我最討厭的季節,大概是因為太過炎熱總會讓我一直去洗澡,而也洗掉我的衝勁…

。。。。。

好吧,既然我跟醫院這麼的接近,我去看一下法律上有什麼相關條文對於病患本身是有保障的。

略微看過醫師法、語言治療師法與心理師法的內文,其中除了規定有哪些人可以擔任這個職位,另外「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六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看到醫師法寫著:「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好像可以作到這個的醫生要有極大的耐心,因為隨之而來的就得去應付種種不知醫療過程的病患(像是我)XD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還好,我都沒有遇到置之不理的醫生。真的要好好感謝黃醫生,當天晚上就發現我是怎麼了。

語言師的法條有一點是我特別注意的:「語言治療師或其執業機構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事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這個法條是在說醫生就可以洩漏病人的秘密嗎?XD 我還把我的瘀血大腿給治療師看耶~~她不可以洩漏這個秘密。

心理師法裡也有提到:「心理師或其執業機構之人員,對於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個案當事人之秘密,不得無故洩漏。」不過,什麼才叫作「無故」?要怎麼去作「無故」這個詞的定義呢?

。。。。。

今天看到一個台灣心理學會「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我所看到的不是與醫療有關係的事,而是觀乎學術倫理的事。我覺得這麼法則還蠻好的,應該要在每個學科中都制訂這個。

眾所矚目的心理師法在大家的努力爭取下,終於已於90 年10月31三讀通過,90年11月21日總統公佈實施,本期臨床學組簡訊中有完整的心理師法法條內容(第37頁),另外我們也將35屆理監事會討論通過 的「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刊登在此,表達我們對專業倫理的重視,也期待儘速擬訂「諮商心理師倫理準則」與「臨床心理師倫理準則」。

心理學專業人員倫理準則

壹、基本倫理準則

一、人道與尊嚴

每個人對其生活與行為均有不可侵犯的自主權利。心理學專業人員應尊重人性之尊嚴與價值,在從事專業工作時,應隨時考慮其作為對他人福祉的可能影響。

二、專業與負責

心理學專業人員在教學、研究、或提供各項服務時,應一秉個人對於知識之誠篤,盡力維持最高專業水準,並對自身行動的後果負責。

三、知識之增進

心理學專業人員應體認自身學養及能力之限制,隨時留心並吸收與其專業有關之新知,並只在其專業能力所及的範圍內提供服務。

四、隱私與保密

心理學專業人員對他在研究或工作過程中所獲得的資料,必須嚴守秘密,未經當 事人同意,不得予以公開。當他獲得當事人同意,而在著作、演講、或研討會中引用當事人資料時,必須以適當方法隱藏當事人之識別資料。

五、道德與法律

心理學者應關切社區中公認的法律與道德標準,並體認到認同或違背此等標準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影響,而特別注意自身的言行。

貳、論文的撰寫與發表

一、本文之「心理學研究」係指合乎本倫理準則之實徵、回顧、模擬、和推演研究。

二、研究者應該忠實報導研究的發現,不得刻意修改或隱瞞資料

三、研究者應對其研究資料的真實性負完全的責任;研究論文發 表後,如果發現論文資料有錯,應盡快的和期刊主編或出版者聯絡,以便更正錯誤,公諸讀者。

四、在一篇論文中,研究者可以在「作者」、「作者註」、和「參考文獻」中公佈各方對研究的貢獻。對研究有重要且直接貢獻的人,得列名為論文作者;這些人包 括:(1) 使研究概念或假設成形者,(2)使研究設計成形者,(3)使資料分析方法成形者,(4)研判資料之意義者,(5)撰寫大部份之論文者。論文作者應按照每個 人對研究的貢獻,依序排名;主要研究者列名第一位,貢獻次多者列名第二位,餘此類推。當研究者的貢獻程度相同時,可在「作者註」中說明。一個人在研究中可 能參與多項工作(如,研究概念形成、資料分析等);可能此人在各分項工作上的貢獻均未達到成為作者的標準,但是綜合他對幾項工作的貢獻總和,他仍然可能列 名為論文的作者。

五、每篇論文均應在「作者註」中指明「通訊作者」。通訊作者在研究中扮演重要角色;所以除了第二作者外,實驗室的負責人,論文的指導教授等也可以做為論文 的通訊作者。對於提供資金、提供設備、幫助尋找受試、收集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人,研究者可以在「作者註」中列名致謝。對於研究概念、資料分析、結果判斷 等,曾提出有用概念,但其貢獻程度尚不足以列名為作者之人,研究者可在「作者註」或論文的「註釋」中加以說明。

六、作者不但分享論文發表的榮耀,當研究或論文發生問題時(譬如,有人質疑論文有剽竊之嫌),所有作者亦應共同分擔責任。故在論文完稿後,所有作者都應該(而且有權 利)閱讀論文手稿。主要研究者應準備文件,當所有作者都對論文內容認可後,大家共同簽名,以示負責。

七、正確引用文獻是研究及論文撰寫的重要工作。重複他人研究、使用他人觀點、引用他人文字,而不在論文中說明研究概念的來源,研究者便有「剽竊」之嫌。

八、研究者不可「一稿兩投」,即不可以同一篇文章投遞兩個(或兩個以上)學術期刊,也不可利用同樣的一批資料,撰寫兩篇觀點類似的文章,分兩次投稿。下列 情況和「一稿兩投」類似,但為學術界容許:(一)將曾經發表在學刊上的文章重新收錄在「論文集」或其他專書中。有此情形時,研究者應該在書中說明該論文已經發表,並註明論文發表的學刊及年代。(二)新論文以新方法重新分析曾經發表之舊資料,並產生新觀點,或者以新的理論角度重新研判舊資料,並產生新結論。 研究者再投稿時應該將詳情告訴學刊主編,由主編判斷新論文是否有發表價值。(三)以「節錄」或「通訊」的方式將論文的部分內容先行公佈。(四)在「知會主編」並在「文章中說明」的情況下,以另一種語言將論文全文翻譯或節錄轉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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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 (2007/12/12)

其實,我覺得我們應該在碩一的時候就好好的花上一兩個鐘頭瞭解這件事情。看似簡單的事情,但可能在實際上的概念都很模糊。故意違法當然是很可惡的,但是也要小心不要讓自己犯了無心之過。

都已經念這麼多書、而且有能力進入研究所或甚至已經成為學者了,做出違背學術倫理的事情,我猜這種心態大概有點像是小時候知道有些成績好的同學,明明不用偷看別人的東西也可以考高分,但是好還要更好,他就是想要作弊作到一百分,所以他還是作弊了。一群成績優等的學生在品行上可不全都是優等,但是通常老師都會給成績好的同學比較高的評價,導致形成了一股追求成就來贏得關注的價值觀。


自己明白了什麼是學術倫理是不夠的,我們還要學習如何不讓別人有犯罪的機會,這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他人。論文發表後被抄襲也就罷了,因為同個領域內的明眼人都會看出誰抄了誰,法令也會還你個公理。但在研究進行的階段就很危險,目前我還不太清楚在文章尚未發表的階段到底受不受法令保護。所以我想,詳細的資料就不用說了,論點核心主軸、重要的架構、甚至只是個構想,最好還是守口如瓶。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這種事情不能等到遇到了才知道,或許也沒人想抄襲,但是作得再爛的東西也是自己熬過了無數個爆肝的夜晚擠出來的,一旦被搶走就會欲哭無淚。

星期天聽了梁牧師的講道說:「何必像孩子一樣,為了件東西搶來搶去,那都是上帝的東西呀!」但是上帝也在十誡的第八條說:「不可偷盜。」我想,當良心與法令無法約束人類的行為時,神的律法就會做出公義的裁決。

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的規定:

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指研究造假、學術論著抄襲,或其他於研究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違反學術規範之行為。

另外在2007年1月25日的自由時報電子報中有篇報導提到:

國科會主管的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規範將有重大變革,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擬從三項擴大為九項,且執行國科會計畫、獲得獎助的學者和審查人都將納入管理對象,草案近期將召開公聽會,最遲六月就會公告實施。

新版草案中,凡研究論文變造、剽竊他人構想、未經註明便重複申請補助案的「一魚多吃」行為、蓄意不實記載著作人姓名、隱匿研究經費來源等,均視為違反學術倫理。
(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25/today-life7.htm

總歸一句,就是要謹言慎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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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神經科學暑期學校報名已經截止了啦XD 而且是在我的母校耶!不知道可不可以偷去旁聽。(可是我又不知到要念什麼書,你去可以作什麼啦)